高举爱国爱教旗帜 推动科学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报告中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任务。积极探索宗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把宗教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切实有效地发挥出来,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是宗教界努力的方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达了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亿万人民对理想生活和美好社会的愿望和追求,顺民心、合民意、贴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宗教界责无旁贷。如何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宗教和睦的社会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是时代和社会向我们宗教界提出的崭新课题。
一、宗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产生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是不会消失的,因此,宗教必然长期存在。同时,宗教具有群众性。在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至少有1亿多人,分布在各地区、各行业积极为国家建设努力奋斗的基本群众,是我们党所依靠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的长期性和群众性决定了宗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一>、在各大宗教的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有关和谐的内涵与启示。
中国宗教文化具有多元和谐的传统,各宗教的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和平、和谐、平等、自然等伦理道德资源。天主教、基督教强调要爱人如己,崇尚“荣主益人,服务人群”、“做光做盐”,提倡公平诚信,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佛教主张乐善好施,慈悲济世,诚实守信,主持公道,反对顺从私欲,言行不一,造谣诬陷等。道教提倡“慈爱和同,护国利人;尊道贵德,清净自正”,“天下之事,孝忠诚信为大”。伊斯兰教在信仰方面进行遵纪守法、崇善济人、和平共处等方面的教育,教义规定人们在人间要行善,关心、怜悯、接济穷人;这些教义思想,将为构建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社会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二>、充分发挥“基督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耶稣基督以他人性和天主性完善结合的伟大奥体,给圣教会树立了“基督之爱”的光辉形象,在“基督之爱”中,爱天主是爱的起点和归宿,而爱自己的父母兄弟,爱自己的民族国家以及爱全人类是爱天主、爱人的实践。信仰不分国界,但是信仰者是有祖国的,是属于某个民族某个国家的。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我们生存和生活在中华大地上,必须坚持在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民主办教和自选自圣主教的道路前提下,传扬基督福音。近代百年沉痛的教训和五十年来的成功经验,从正反两方面都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爱国与爱教,都是来自天主之爱的不可分割与和谐统一的两个方面。只讲爱教、不讲爱国,就如同说只爱天主、而不爱天主所爱的世人。作为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双重身份生活在中国,首先是一名公民,其次才是一名信仰者,作为公民就得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爱国就要有爱国之情,有报国之志,有护国之心,有利国之行。爱国应表现在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民族的团结,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上。爱国应该表现在诚挚而执着的民族情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上。如同我们对天主的热爱,对父母的热爱一样,对民族的热爱也是我们与生俱有的情感。爱国是无条件的,嫌贫爱富、崇洋媚外不属于教友的品质。天主对我们的拣选,只是他救恩计划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在他的关爱计划之内。我们应该做的,是以基督之爱对待他人,以基督之爱拥抱自己的民族和社会。在这方面,耶稣基督自己已经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你们要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
<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五大宗教积极倡导团结互助,在服务社会、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专门成立了社会服务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两会”相继成立了社会服务机构,重庆市“两会”专门成立了社会服务办公室,佛教成立了慈善功德会,江北区天主教成立了爱心服务小组,其他宗教也有类似的机构,积极开展服务社会的活动。在作好日常工作和福传工作的同时,坚持服务社会、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热心于扶贫赈灾、助危济困、尊老携幼、救伤助残、施医助学等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据统计江北区天主教在10年里,累计慰问老、弱、病、残2500余户,捐款30余万元,捐物1000余件,践行了天主教爱的信仰宗旨,用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各界好评。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不仅是我们参与社会服务、赢得政府和社会信任与支持的有效途径,也是将基督信仰和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与社会进行沟通、共融的方法之一。通过慈善公益事业,教会走进社会,服务他人,使人们对教会有了全新的认识,也为教会的继续发展和逐渐融入社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更为构建和谐重庆的实践,付出了踏实、有形可见的具体行动。
宗教的社会功能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积极的一面,能与社会相适应,相和谐。消极的一面,不相适应,甚至有破坏作用。宗教的两重性同时存在。从积极方面看,我国宗教都提倡“爱”与“和谐”,在对待事物时本着“慈爱包容”的精神,强调人与万物平衡而又互动,善待一切生命,反对掠夺式的发展。这与“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是完全一致的。宗教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稳定性。宗教文化和伦理道德对中华文明的形成,发挥了重要影响,是中华文明成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和为贵”、“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协和万邦”、“家和万事兴”等思想观念,以深扎根在民族土壤中,构成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者,和谐也,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讲求的是:人与人的“和”,即人类社会要和谐;人与自然的“和”,即人类与自然的“和”,即人类与自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要和谐。建国50多年来,我国五大宗教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充分发挥教会净化、善化、美化、圣化的积极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即用教会的优秀伦理精神净化人的心灵,善化人的生活,美化社会环境,圣化人的精神,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教会是社会的一个细胞,它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它不能离开社会的土壤和气候,比如,教会能发挥自身道德感召力的优势,净化社会风气;能用伦理规范有效地训导人群,益于社会诚信建设;教会能发扬自身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贡献社会,为国家政府分忧解难。从消极方面看,历史上有因宗教引发的战争,造成十字军东征与伊斯兰教的冲突;在当代,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与宗教恐怖主义三股势力交织,对世界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宗教消极的一面,有时候破坏作用也是很大的。
<四>加强海峡两岸宗教交流,促进两岸和平统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两岸人民,同根同源,同宗同祖。宗教界一直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神圣使命,并发挥自身优势,本着“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则,积极开展两岸宗教界之间的友好交往。大陆佛教代表团护送佛指舍利赴台湾供奉,受到几百万台湾同胞的朝拜。其他宗教也有平等友好的交往,这些成功的活动,不仅赢得了两岸和世界人民的称赞,更拉近了两岸人民的距离,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问题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都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处理好宗教问题、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不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大方面,没有民族宗教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妥善处理好我国的宗教问题,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把全体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引导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
二、积极探索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宗教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宗教问题既是信仰问题,又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问题相交错,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会发生影响。因此,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途径和方法也应该是多角度、全方位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我国各大宗教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要重视和发挥我国宗教界人士的独特功能,切实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首先,要加强宗教自身建设。(一)通过神学思想建设大力促进信仰建设,对教义思想做出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天主教的民主办教、佛教的人间佛教、伊斯兰教开展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等,都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积极举措,作为神职人员来讲,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包括宗教政策)、宗教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特别是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学识上有造诣”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以身作则,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信仰建设、道风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序管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作为爱国组织的一员,并且是从事福传牧灵工作的神职人员,必须带头遵纪守法、遵规守诫,立好善言、善行、善表。(三)抓好道风建设。宗教要加强道风建设,每一个团体和教职人员都要做到严于律己,相互尊重,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克服信仰淡化、思想僵化、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维护宗教界形象。(四)大力培养宗教界接班人至关重要。赵朴老当年提出,佛教事业的正常发展与进步的关键,第一是人才,第二是人才,第三还是人才。这对我国各宗教都是适用的。能否在实践中坚持爱国爱教的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真正起到团结引导信教群众的作用,关键在于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人士)。宗教界接班人的培养问题是当前我国各宗教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各宗教需要培养出更多爱国爱教、有较高宗教学识的人才,从而保证宗教坚定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第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宗教界代表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听取和反映信教群众呼声,代表宗教界参与国事是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一条重要途径。江北区宗教界有政协委员3名,人大代表1人,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中了解社情民意,将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反应群众呼声,反应社会各界的合理要求和建议、意见,维护各界的合法权益。10年来,累计写议案、提案、社情民意近百件。第三,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道德教化功能是各宗教最重要的社会功能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接受第十一世班禅拜见时指出,宗教界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面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观念和人们日益突出的心理问题,宗教也可以发挥他们的社会功能,为帮助调节和解决这些问题多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其独特作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值得认真探讨。(一)宗教界将和全国人民同心同德,通过自身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如何利用好宗教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将宗教独特功能的积极作用一面充分发挥出来,消极因素一面减少到最低。(二)实践证明,宗教界拥有参加或兴办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的热情和成功经验。如何进一步对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予以整合、鼓励、支持,并通过搭建激励机制平台或制定政策和法规予以正确的引导和规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三)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强调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搞好和谐社会工作。首先,要与党和政府和谐,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起好桥梁纽带作用。按照重庆市委汪洋书记在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上“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的讲话精神要求,做好稳人心、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工作,增强教会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正视问题,化解矛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开创人与人和谐、教会内部和谐、教会与社会和谐的新局面。其次,要与社会各界和谐。第三,教会内部必须和谐,要加强团结,在合作的基础上分工,在分工的基础上合作,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20次统战工作会议上,对宗教界提出的三项要求:“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学识上有造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第四,要与自然和谐,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第五,各宗教之间和谐,已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傅铁山主教在贾庆林主席邀请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到中南海举行的座谈会上代表宗教界曾发出 “发挥优势,共建中国和谐宗教;五教同光,共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倡议,得到宗教界的积极响应,为此,我们应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三、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是教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
〈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是搞好教会工作的关键
要树立服务意识,突出服务重点,贴近群众实际,注重实际效果,并且,从教会实际出发,突出基层服务这一重点,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继续发挥爱国会作为广大信教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重庆天主教牧灵福传事业贡献力量,并且,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以进一步完善基层爱国组织建设,促进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目标,以协调解决基层具体事务为突破点,通过深入基层搞调研为途径,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要坚持我们五十多年形成的教会民主管理制度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代表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民主办教进程,经过半个世纪的不断实践,探索出了一条既适合重庆的具体情况、又有利于推进福传事业的教会民主管理方式,即爱国会、教务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行民主办教。这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适应新形式、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牧灵福传事业的重要保证。更进一步使爱国会成为民主办教的一支重要力量。更好地承担起团结和带领广大神长教友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增强贯彻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方针的责任和使命。实现教会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是梵二会议的要求,更是教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保证。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努力,积极参与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制度规范化促进了民主办教进程,凡是涉及教会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共同负责的原则,进行充分研究。从而避免了重大失误,规范了各项工作,促进了民主管理。
〈三〉、努力提高自养能力,为搞好福传工作及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经济基础
努力提高自养能力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教会、有效抵御外来渗透的经济基础,也是服务社会和开展各项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经过全体神长教友的共同努力,教会自养事业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有限的经济收入已经不能满足教会发展的需要,如何广开门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搞好自养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在巩固已有的自养成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探索中寻找和发现教会自养的新方法、新手段则是当务之急的首要问题: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的房地产进行盘活,使其增值以提高经济效益,二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教会房地产的自身优势,广泛开办以自养为目的的企业或社会服务行业;三要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教会财产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应的财会管理制度,确保教会财产不流失并能得到妥善利用;四要努力学习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充分用活用好相关政策,保护教会的合法权益,力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通过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的参与,深刻认识到,要明确定位,整合各种资源、力量。并且,要具有公益性、志愿性、无偿性、群众性的特点。要从“党政关心、社会需要、教会能为”的原则出发,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文化性的服务项目,着重在市场机制发挥不了作用的地方、在政府部门关注度相对薄弱的地方发挥作用,将资助贫困失学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引资兴建希望小学等公益活动进一步搞好。目前,教会公益事业的宣传发动工作还相对滞后,总体而言,对参与社会服务的重要意义认识尚有差距,因此,教会组织,教友群众,甚至神长、修女的参与面要大大提高。作为神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由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的影响,还存在着城乡、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帮残的任务还很重,资金缺口还很大,资金筹措的渠道还需拓宽,还需大力倡导、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共同努力创造一切有利于发展公益事业的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美景。
〈六〉、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天主教与社会相适应的新思路、新观念
在充分发挥教会优秀伦理精神净化人的心灵,善化人的生活,美化社会环境,圣化人的精神的同时,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们行动,弘扬天主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积极探索教义中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的新思路、新观念,发挥重庆天主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界自身的努力和政府的积极引导相结合,是保持宗教界和谐稳定并进而为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的有力保证。宗教界也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在搞好自身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积极探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将继续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爱教旗帜,自觉服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上爱天主、下爱世人是教会的宗旨,服务社会、扶贫济困是教会的传统。遵循教会的宗旨和传统,积极与现实社会相适应,把基督的仁爱洒向人间,为主做证是我们的光荣任务。一定要努力推进天主教爱国爱教圣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朝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目标不断前进!